田納西州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,擦邊舞蹈從屬犯罪
田納西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,旨在將公共拖拉表演定為犯罪行為。
Senate Bill 3如果在公共場所或非成年人可以觀看的地方進行「成人歌舞表演」,將被歸類為a級輕罪。
該法案將「成人歌舞表演」定義為任何以「赤裸上身的舞者、戈戈舞者、異國舞者、脫衣舞者、提供吸引異性興趣的娛樂活動的男或女模仿者,或類似的藝人,無論是否出於考慮而表演。」
法案中將這些行為描述為對未成年人有害,定義如下:
- 普通人會發現,運用當代社區標準主要是為了迎合未成年人的色慾或病態利益
- 在朝向未成年人的地方明顯違反了成人社區的尺度和現行標準
- 總體而言,未成年人缺乏嚴肅的文學、藝術、政治或科學價值觀。
修正後的法案由富蘭克林參議員傑克·約翰遜(Jack Johnson)發起。
約翰遜周四上午說:「如果你想在你的私人事業中享受這種娛樂,沒關係,你只是不能讓孩子進來。」
該法案以26-6票通過,所有參議院民主黨人都反對該法案。
田納西州平等項目謝爾比縣代表Shahin Samiei說:「他們在選舉日後的第二天提交了這項法案。他們明確表示,田納西大會的首要任務是歧視LGBTQ社區,而不是像我們州的犯罪、就業、醫療等實際問題。」
隨後的違法行為將構成E級重罪。
謝爾比縣地方檢察官史蒂夫·穆羅伊(Steve Mulroy)不願對未決立法發表評論,但他確實告訴《行動新聞5》(Action News 5),他「不贊成該法案」。
該法案現在必須提交眾議院表決,如果通過,將由州長比爾·李簽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