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納西州立法者試圖將合法持槍的年齡降低到18歲
儘管州長比爾·李呼籲在槍支管制改革上達成妥協,但他們仍在努力將無許可攜帶槍支的年齡從21歲降低到18歲。田納西州總檢察長已經同意降低年齡,儘管實現這一目標的法案尚未通過。
當2021年持槍被法律允許時,一個名為加州槍支政策聯盟公司的組織起訴該州,稱該法律違反憲法,因為它不包括18至20歲的人。司法部長喬納森·斯科梅蒂(Jonathan Skrmetti)沒有出庭受審,而是與原告達成了降低年齡的協議。儘管該州正在等待法院的最終命令,但立法者在黨派路線上仍然存在嚴重分歧。
在3月21日的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會議上,孟菲斯州參議員London Lamar表示,她強烈反對將田納西州的無許可攜帶法從21歲降低到18歲。
拉馬爾參議員說:「我們正在通過擴大槍支使用範圍來危害我們社區的安全。我們正在領導全國的殺人活動合法化,我們正在通過不負責任的立法,允許18歲的人在21歲之前不能喝酒的情況下使用槍支。」
州參議員約翰·史蒂文斯(John Stevens)是參議院第1503號法案的提案人,他說,美國人天生就有攜帶武器的權利。
他說:「我們推翻了這樣的假設,即攜帶武器的權利是政府授予的,這不是。這是為了自衛。這不是我們被賦予的權利。這是我們擁有的權利。我們是上帝單獨賦予的。我們必須保護生命。」
眾議院版本的法案除了允許使用手槍外,還允許使用步槍和長槍。孟菲斯州參議員布倫特·泰勒(Brent Taylor)成功修改了參議院版本,刪除了這一點。
泰勒說:「在我的家鄉,我只是覺得在人口稠密的地區,讓人們攜帶長槍是非常危險的事情。」
Moms Demand Action的凱西·巴內特(Cathy Barnett)告訴專家組,他們的提議是反對降低年齡限制。
她說:「年齡的降低可能意味著更多的槍殺事件,18歲、19歲和20歲的人用槍殺人的比率是21歲以上的人的三倍。畢竟他們的心智還沒發育成熟。」
3月21日,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按照黨派路線通過了該法案。但隨著州長比爾·李(Bill Lee)呼籲在大會上就槍支管制改革達成妥協,參議員拉馬爾(Lamar)表示,各州領導人的行動毫無意義。
參議院財政、籌款委員會於4月12日對該法案採取的行動推遲到明年3月18日,但周三晚些時候,參議員泰勒告訴《行動新聞5》,SB1503很可能今年不會通過,並將於2024年重新浮出水面。
參議員泰勒(Taylor)還表示,在田納西州與槍支組織達成的和解協議中,AG Skrmetti同意不執行年齡限制,這意味著18至20歲之間的任何人都不會因未經許可攜帶手槍而被起訴。